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盘点

万保人力资源   2014-02-10   浏览量: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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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化建设”的时代步伐,结合全省社保经办系统开展“服务提升年”专项活动,省医保中心积极践行“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服务宗旨,不断深化医保服务理念,大做服务提升文章,不断推动全省医保服务质量和水平节节攀升。 一、巩固覆盖成果 为人民群众撑起“健康保护伞” 2013年,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定了“422”和“8+2”重点工作目标,即四项统筹、两个提升、两个重点,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和推行生育保险直接结算。按照“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预决算管理、统一经办模式、统一信息系统”六统一模式在市、县两级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经办管理体制,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本实现市级统筹。 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城镇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作,为确保平稳运行,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开始在阳泉、运城两市试点。 工伤保险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可以解除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是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更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省社保工作贯彻“保基本”的方针,秉承“雪中送炭”的理念,在调整待遇标准上向伤残津贴较低的地区和人群倾斜,为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划定了基本保障线。为解决1-4级工伤退休人员反映基础养老金偏低的问题,对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仍达不到伤残津贴基本保障线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至基本保障线,我省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服务方式 为参保人员修建“健康高速路” 2013年,我省8个地市医保跨市就医实现了直接结算,让老百姓从自己垫付、跑腿报销享受到直接刷卡结账的便捷,而且2014年将实现全省覆盖。 “现在到太原住院也能直接刷卡结账,真是省劲多了。”1月15日,在省城山医大二院住院的朔州患者朱庚有感而发,“过去,跨市住院不仅要自己先垫付费用,回去跑腿报销也是个麻烦事。现在,到省城看病也能和太原人一样,出院时只需付清自费部分,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经济压力。”朱庚所说的省劲,得益于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 这项工作听起来并不复杂,但实现的背后却需要做一系列庞大、复杂的工程,它的实现依赖医保市级统筹、社保“一卡通”、目录统一编码、信息平台的建立等多项基础工作的完成,只有这样才能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为可能,这项工作我省已走在全国前列,很多发达省份尚未大范围实现。 为了避免“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的现象,目前3类人员可以享受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安置人员,包括长期在异地工作和退休后异地居住者;按规定转往异地就诊人员;异地急诊就医备案者。这3类人员只要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出示社保卡,即可在出院时直接结算医保基金应支付部分。今后,不仅将完善大病保险的直接结算,还将积极探索跨省就医直接结算。 方便快捷的背后,是我省人社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视民生,贴近群众,增进福祉的具体体现,也是健全全民医保制度体系,实现管理服务手段便捷化结出的硕果。 三、改善服务环境 为电企职工架起“服务民生桥” 国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公民在发生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医保封闭运行企业产生的背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启动初期,一些企业采取了委托管理、封闭运行的过渡性措施,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基本待遇,为推动医保制度发展做出了贡献。但随着医保体制的不断进步,逐渐暴露出电力、铁路、煤炭三大行业企业委托管理存在着各种问题:一是与《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相抵触,存在非法性;二是医保资金由企业自筹自管,“大数法则”优势不明显;三是基金没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待遇水平因企业之间经济效益及筹资水平的差异性,缺乏制度公平;五是服务方面存在无法与社会医保同步,不能直接结算、服务面窄等问题,便捷性差。 为彻底打破全省电力行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封闭运行的不公平、高成本、低效率的格局,实现全省社会化统筹管理。省政府高瞻远瞩,明确提出“医疗保险实行内部封闭运行管理的企业按要求纳入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并按规定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我省电力企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纳入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原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封闭运行的电力企业医疗保险纳入社会统筹。 省医保中心针对电力企业纳入工作深入调研、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电力企业纳入社会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下设专科、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全省电力企业纳入工作的组织协调、数据采集、信息比对、文件起草等相关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紧锣密鼓的开展动员部署,出台有关文件,开展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进行全程服务指导。电力企业正式纳入后,省中心重新梳理了管理服务流程、精简了报销审批环节、建立了跟踪督导制度,每周了解全省电力企业纳入进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部门单位协调解决。 截止2013年底,全省9.83万名电力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已全部纳入社会统筹管理,实现在本统筹地区内就医、购药持卡结算。原电力企业认定的门诊慢性病人员已全部移交各市并完成数据录入和待遇发放工作。4.6亿元电力企业个人账户基金在核对无误基础上已从省医保中心下拨各市。电力企业流动人员关系转移接续、特殊人员的缴费年限认定等其他工作平稳、有续过渡。 社会统筹后,职工就医、购药不再手工报销,可持卡即时结算,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电力职工,也为后续煤炭、铁路企业的纳入提供了可贵的经验。 站在新的起点上,省医保中心将继续鼓足干劲,承前启后,统筹谋划好2014年的工作,以更新的视角去审视、深思医保工作发展前景,并以更大的气魄去探寻服务再提升的有效办法,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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